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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天后的上句(十四天会更好)

admin2023-01-264十四天后的上句

今天给各位分享十四天后的上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十四天会更好进行分享,相信一定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未解决可在评论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应该属于文学内容

蓝色真空

那些时刻与孤独形影相随不愿背离的人。他们在寒冷中冷暖自知,独自怜悯,不凋零,不妥协,亭亭玉立地屹立在尘世中睁开漠然的双眼。如同气温骤降的凌晨绚丽绽放的莲花,温文尔雅的姿态,却因为生命抵达得太过唐突而终显出不合时宜的寂寞。

你手中素色洁白不合时宜的莲花。曾无数次在我的命途里北熙熙攘攘的人群无情践踏过的莲花。池塘是彼时时光。深谙,微咸。

(一)

在许多个失眠的夜晚,窗外公路上卡车呼啸而过的嘶鸣如同玻璃窗上被砸出的硬生生的裂痕,甚至感觉得到声音被击成细小碎片的瞬间。我总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偶尔浅睡,任何一个细小的突兀便可以轻易惊醒。每次趴在窗台上的时候,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楼下有穿着齐膝短裙匆匆忙忙经过的人。这些为了生活的琐碎无法停止奔波的生命,惺忪的睡眼俨然无暇顾及,也难以分辨,七月流火一般赤色的朝霞。耳边是班德瑞的清醒的爱尔兰竹笛,柔软得仿佛涧溪间的滴水。淡蓝色耳麦。

床上的小柜子上一直放着一本《渴望生活》。我极少倾心地阅读。就像所有在各自路途上远行涉足的人们,它们在已经臃肿的背包里塞进一本《在路上》抑或《达摩流浪者》,仅仅是为了感知孤独中尚可触摸的温暖。

有时候我关掉屋里的灯,趴在木板床上用手电筒照着书页一字一字地看。有时候,只是闭起双眼蜷缩在黑暗中,听手指拔出纸张哗哗翻动的声音。

(二)

我戴着耳麦用平静恬淡的口气告诉他。我爱上了那个死在怀里的人。他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已经开始恐惧,可又在这份恐惧中流连忘返,难以自拔。

他不讲话,在另一端的电脑上打字。黑色字体连缀成的话语会在一瞬间迸发出来。

莲花。因为你的爱和悲哀,缠绕得太过深刻。

他的话一针见血地刺进我的心脏,穿过柔软的表面,毫无声息地抵达最为隐忍的原点。终于北完整地吞没。然后我看到从伤口处洪流般涌出的黑色潮水,我看到内心的恐惧。

我扯下挂着的耳麦。站起身用近乎歇斯底里的嗓音对着话筒嘶吼。你不会知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忘记一个人的时间,究竟需要多久。

姑且可以忍受,可以沉沦,可以肆虐的,也就只有这么多。我瘫坐在转椅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泪顺着面颊流下来,在我抬起手去擦的一瞬间,吧嗒一声滴在乳白色键盘上。

荧光屏闪烁着,在时光中顾影自怜。再无黑色的字体从对话框里突然迸发出来,再无利刃穿心。直到他的头像变黑离线。

我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如此不堪地情绪失控。

(三)

是。我已经遗忘。彻底干脆。我听得见午后洁净的阳光直射皮肤上爆裂的声音,一点一点弥散开来的触觉,犹如撕裂苦楚。徒步走过香樟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眼神清澈的男孩,蹲在建筑工地安全栏外的沙丘旁,安静地塑造着小小的堡垒。在车水马龙的繁华街市,是微渺的希望。

我蹲下来,触摸到孩子柔软的脸蛋。我想起我的孩提。我对他微笑。孩子转过脸,在我的手中放下一把细细的黄沙。

暮色降临的时候我回到寓所。从柜子里拿出威士忌,一块一块地加冰。一饮而下的瞬间,嗅出冰块里妖艳凝重的芳香。后来,我直接喝冰水。

我无法抑制住自己。身体里充满欲望的神经,在隐约里作祟。

许多已经在日后被彻底遗忘掉的故事,此刻重新演绎得淋漓尽致。古老的胶片重复洗映。

凌晨我蓦地想起他。清醒真实。

我不知道这个男人的一切。他的容貌,他的履历,他的家庭。

可是,我执着地感觉到他的存在。咫尺之外,温热的血液透过空气传来。我觉到身体里同样无声沸腾的血脉。

我起身打开电脑,试着给他发送邮件。通过它一直以来传送照片的邮箱。

我的手指在暗光中敲字,想让心绪完整地寓于其中。然后,又把它们逐一消掉。

最终只剩下一句。那些照片,我会细心地珍藏起来。

天光微亮。无梦无醒。

(四)

等待。

冗长时光中不曾离去的等待,等待中不曾离去的冗长时光。你知不知道,我一直挣扎在黑暗里孤独地生活。

十四天后,我接到他的回复,让我出乎意料的,是一篇近万字的小说。坚硬琐碎的文字,覆盖在word文档里,足足拉下十几页。

他写一个没有影子的女人,在城市的地铁站里,在入口泛明微亮的地方。一遍遍不住地往返。隧道里黑色的风灌满她缀着血红色蔷薇的粗布长裙。她终日不得见光。孤独,激越,感伤,安静,放荡不羁,无法自拔。

众人息。众人掩面泣。众人眄轮回。众人卒。她容颜依旧,贮着不曾落下的眼泪。

我看得心疼。我想那个女人缺少一只修长而充满灵性的手指,蝴蝶掠过般抚摸她脆弱的脸颊。就像某人,我曾经如此执恋并且短暂拥有过的男子。却连同他的手指,悲伤地离开了尘世。

我发邮件告诉他。你的故事和照片让我对疼痛充满敏感,长此以往。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人,不应该只在某些方面上作孤掷的停留。

他讲。我想留下一张最美的照片,那种世界绝望的美感。只是现在,还无法做到。

然后他附件过来一张手机拍下的照片。模糊的像素与昏暗的光线。是《奥尔维教堂》。梵高一八九零年作品。

(五)

淡蓝色耳麦。细密地布满无数次摔砸过后的裂痕。依然无恙地克尽厥职着。

我戴着它,在万米高空,俯身看脚下黑色的琉璃升腾出美丽的幻觉。我喜爱这样的物件,因为它有生命。它耐得了孤独,明白倔强下生出的坚强。同我无异。

子夜已过。浓云缜密。天色阴霾。轰鸣的客舱。行色匆匆的面庞。在时光与时光的罅隙间。在杳如黄鹤的生命里。恍惚得如同沉睡中的宫殿。

我拉着皮箱从机舱走出。如同经历所有曾经过往停留过的城市一样,难逃虚幻带来的恐惧。没有太多气息值得纪念。一切是脑海中初始的愿想。

蜂拥的人潮散去,我看到不远处久久站立的男子。斜斜的刘海遮挡住额头,穿过已经过时的粉色外套,腿上的牛仔裤旧得发白。

他相对缄默,一直无言。扫视着机场里每一个过往的个体,犀利的眼神充满令人迷醉的幻觉。不是那种纸醉金迷,沉溺桃色的幻觉,单纯得像新生的婴儿。

我觉得到气息中传来的与生俱来的疼痛,我如履薄冰。我不讲话,对他微笑。然后一起走出机场。

凌晨我们走在街上,寒冷清醒,作极少交谈。这里的夜景不似上海那样繁荣,可是依然光润明耀。

街南有座酒吧。BLUEAIR。蓝色真空。巨幅广告牌上的没有斑斓的色彩,只是孤独的蓝,宇宙间星辰静默远离的颜色,至始不变。

真空是生物以息生存,绝对安全的地方。我选择走进这座酒吧。和并肩骈行的他一起。

进入酒吧的一瞬间,所有蠢蠢欲动的渴望扑面砸来。像一把把生锈的利器,刺在胸腔之中,滋生出沉闷的声响。

混乱至极的电子音乐。

玻璃杯。

货架上的水和威士忌。

舞台中央带着金色假发嘶吼的女郎。

挥舞的双手和扭动的腰肢。

他拍拍我的肩膀,指给我看侧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壁画。我看不清它的样子。它大抵纯粹。只是在喧嚣的气氛里,颓旧得如同染满灰尘。

他掏出相机。按下快门。咔嚓。冰冷的白光打亮墙壁的一瞬,被永久定格。

我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加冰威士忌。在一饮而下的瞬间,依旧敏感地嗅出冰块里妖艳凝重的芳香。

我扭转过头,看他像一条青鱼一样在疯狂的人群中辗转腾挪,扭动着高挑的身体,应声振臂高呼。我忽然想起香樟路上见到过的孩子,他们的眼睛,拥有质地相同的清澈。

旅途的疲惫,重叠体内尚存的虚弱,身体已经不能再兀自坚强地抵抗酒精的侵蚀。太阳穴里突突地升起眩晕。浓重,持续。

墙壁上斑驳的灯光每隔十秒会连成一面。继而又散开。渐渐地它们开始光怪陆离。

(六)

今夜黑暗不打烊。

蓝色真空。我在里面。听见你的哭诉。

迷书屋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日十四天后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答案是 12月5日 星期日

十一月一共30日

21+14-30=5 所以是 12月5日

一星期七天

十四日后是两星期后, 还是星期日

用许嵩歌曲名字串成的故事

永远忘不了我在【断桥残雪】的那一天。。。。。。那天好冷,我像一只冻僵的蝶在飘渺的雪花里哭泣。

那天。。。。。。你留下一个【粉色信笺】,你说:其实我最讨厌粉色。。。。。。但这最后一次一定要用你最喜欢的颜色。。。。。。【烟花笑】那样绚丽,可是这是为了去祭奠死亡的么?。。。。。。

【星座书上】说我们不和,也许就是这样,我们才有现在的结局吧。我们用【忧伤的歌声】来【渲染离别】。。。。。。

死亡的终结。神告诉我,你或我需要一场【玫瑰花的葬礼】。。。。。。

这个葬礼在【七号公园】举行,那天【安琪】降临,漫天【飞蛾】,好似【幻城】一般,还有许多【看不见的风景】。

我【独坐】在这里,希望【清明雨上】的时候,有人来祭奠,为我谱上一曲【雪花谣】,写上一篇【南山忆】。

不知道有没有告诉他,其实【我想牵你的手】。

有没有人告诉他,我想和他看一场【散场电影】,然后告诉他,今生我【惟爱你】,多想和你穿一次【情侣装】,一起体会【爱情里的眼泪】。。。。。。

【南山忆】是我在天堂浮想的离别。。。如果可以,即使那样,我也愿意。

【她告诉我】你最爱在南山山顶【独坐】然后在【星座书上】涂鸦。我想,那时你一定美丽得像个【天使】。你没有【城府】,很单纯。我曾经说,等到【花满楼】时就带你去天崖海角。可那天在【七号公园】,我们却争吵不停。那天晚上,我【晃晃悠悠】的回到家中,和乌拉呆一起说【酒晓语令】。

【尘世美】,有美不过你。

待到【墨尔本,晴】的时候,我会在南山山顶【浅唱】,想你,等你。。。。。。

【忧伤的歌声】还在继续,【乱乱唱】着我们的过去。听不清你的喃喃【碎语】。。。。。。这样的感觉还能坚持多久,会多久?【寻风】。。。。。。【寻风】。。。。。。你轻轻说。

不。。。。。。【我的baby】不可以,不可以。。。。。。

摇记多年前,与【安琪】道【渲染离别】,站在【断桥残雪】边,那一幕是多么想念。

远远望见【幻城】楼上【烟花笑】,感觉就是如此美妙。唱起【静夜思】,才让我觉得【七号公园】的灯光如此朴实。

【我的女主角】告诉我,【尘世美】,【夜会美】一切都会让自己陶醉。

我【独坐】,旁边的【飞蛾】那么多,【星座书上】告诉我,你离开群我还会【附送折磨】。但我说:我只【惟爱你】

转眼又是【分手日记】。亲爱的【安琪】,我根本不能【一个人生活】,你早已占满我心强的全部。我戴上【威尼斯假面】走进【圣索菲亚教堂】,为你默默的祈祷,说着【送你的独白】,跟着眼泪流下来。。。。。。亲爱的,今后,我要【唱给谁听】?

又是江南落花时节,撑伞在【断桥残雪】上,为你吟唱【雪花谣】。

恰逢【清明雨上】,牧童遥指,横吹杏笛,沽一壶清酒,与君同忧。

语文的第14课的小练笔怎么写

說到杨育才,可能会有人摇头说“不知道”;但一说起电影《奇袭白虎团》,摇头的人就很少了——剧中走进千家万户的主人公严伟才,生活中的原型就是杨育才。 如果说出生于陕西,成名于50年前,现已去世的杨老英雄离我们有点远的话,那么一提起杨老工作、生活在淄博的小女儿,我们立刻就会有了另一种感觉——英雄就在身边,历史就在眼前。 2003年7月1日,我们采访了杨育才的小女儿,济南军区驻淄某部惟一的女中队长、杨辉上尉。 当天,我们又赶到一箭之遥的济南,访问了杨育才夫人——深居简出的李天姿老人。 “不知道作报告的是爸爸”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当我们道明来意时,杨辉说。 “父亲的事,我知道得很少。”杨辉有点不大好意思。其实这怨不得杨辉,杨育才很少提起自己的当年勇,包括对自己的妻子儿女。据李天姿讲,她也是偶尔读了一本《抗美援朝英雄传》,才知道丈夫的事迹的。 1983年,杨辉转学到济南七中上初一。有一次,她和全校的同学一起在礼堂学唱革命歌曲:“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唱完歌后,老师顿了顿嗓子说:“今天我们请来了一位曾经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战斗英雄为我们讲故事,大家说好不好?”对战斗英雄满怀崇敬的同学,听了老师的话,激动地几乎要从凳子上跳起来。 随着一阵掌声,讲台上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自己的父亲吗?”杨辉说,“我当时一下懵了,是的,是自己的父亲,步伐稳健、精神抖擞的父亲。”“父亲的报告,把同学们带进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也让我知道了,自己的父亲,就是那个在抗美援朝中,带领只有12人的侦察小分队,深入敌后端掉‘白虎团’团部的战斗英雄。”杨辉说,“同学们知道了都很羡慕我,说我是‘杨门忠烈之后’。第二天,老师还送我一个漂亮的铅笔盒。” 后来杨辉给母亲说了这件事。没想到母亲听了后赶紧捂住她的嘴:“可别让你父亲知道了,要不他又会批评你了!”还让老大不情愿的杨辉,把铅笔盒还给老师。 “老杨的事,我知道得很少” 杨辉说:“我慢慢懂事后,大姐杨军才告诉我,家里人除了母亲,谁也不知道父亲以前的事儿。”其实李天姿女士知道得也很少。因为杨育才根本就不喜欢说这些事儿。 “老杨的事,我很少问。”在济南军区第三干休所一个清凉幽静的小院里,今年70岁的李天姿略带伤感地对我们说:“结婚后,老杨就跟我说好,‘你不管我的事,我也不管你的事’,双方个人的工作互不干涉。”李女士的话,很快就在我们的采访中验证了。 在杨育才大量的个人照片中,有一张胜利后的合影,是他和战友们同金日成合拍的。 李天姿看到夹在影集中的这张照片,嗓门一下子高了起来:“我咋没见过这张照片?……这照片我还真没见过!” 在李天姿二女儿的帮助下,我们惊喜地看到了杨育才一些照片和遗物:抗美援朝胜利后,身挂军功章的一张原版照片,朝鲜战场上吃饭的铜碗,喝水的茶缸。 这些尚未被媒体披露过的旧物,有的已发黄,斑驳起皱,有的已生锈,泛着蓝光,向世人诠释了50年前,英雄和祖国那段尚未尘封的历史。 奇袭“白虎团” 1953年夏,中国人民志愿军在金城前线开始了大规模的夏季大反攻。 金城,驻有李承晚军队称为“精锐师团”的首都师,而这个师的第一团,又是敌人精锐部队中的精锐,全部美式装备,号称“白虎团”,部署在最前沿的险要地段上。志愿军指挥部决定,在战役开始发起进攻的同时,派一支侦察小分队深入敌后,用化装奇袭的手段,歼灭据守在金城这个突出地带里的硬钉子“百虎团”团部,从而有效地配合整个部队向南推进。经过上级反复研究挑选,带领侦察班执行“虎口拔牙”的这副重担,最终落在了有勇有谋、被誉为“大力士”、“飞毛腿”和“小诸葛”的杨育才肩上。 1953年7月13日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12名侦察员化装成敌军,在装扮成美军顾问的杨育才带领下,沿着事先选定的穿插路线,时而匍匐,时而跃进,如利剑一般直插敌人心脏。 摆在杨育才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获取敌人当晚的口令,以便随时应付敌人的盘查。当公路上又升起一颗照明弹时,杨育才一边思索着,一边习惯地回过头来看看队伍中是否有人掉队。但这一次检查,他却发现队伍后面多了一个人。起初,他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等反反复复数了4遍后,他发现的确多了一个人。他让一名侦察员缴了这个人的枪,经盘问才知道这是敌军的一名逃兵。当逃兵发现自己跟着的不是自己人,而是志愿军的侦察员时,吓得浑身不住地颤抖起来。 “今晚口令是什么?快说!”一名侦察员装出很凶的样子,用朝鲜语向俘虏问道。 “口令是……古轮姆欧巴……”那俘虏结结巴巴地回答。 “你说假话,就送你见阎王。” “真的!真的!真的就是古轮姆欧巴……”那俘虏一下子瘫在地上。 自以为兵力布防天衣无缝的“白虎团”团长,此时正在会议室里手拿着一根教鞭,指着墙上的地图给他们的部下们部署作战方案。在杨育才的周密部署和指挥下,侦察员们分成四个战斗小组,从四个不同的方向向着毫无准备的敌人猛烈开火。在密集的枪声和爆炸声中,不可一世的“白虎团”团部被彻底摧毁,象征着邪恶的“白虎团”团旗被扯下,“白虎团”团长在逃跑途中也被侦察员乱枪打死。这场战斗最终取得了歼敌97名,俘敌19名,缴获大小汽车31辆和一大批武器装备的辉煌战绩。 这次战斗,有力地配合了大部队作战,为金城反击战取得最后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14天后,即1953年7月27日,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和李承晚政府在停战协定上签字。奇袭“白虎团”成为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极为精彩的一仗。 这些国人耳熟能详的历史,我们没有从李天姿和她的女儿那里得到只语片言。 最爱君子兰 兰花满园,葡萄绕屋,榴枝交错。走进杨育才家,首先感到的是一身清凉。一株手腕粗细的兰花,“长了20多年了,是从蚌埠带回来的,”李天姿说,“老杨生前最爱君子兰。” “家里的孩子没有一人沾他的光,”李天姿有点惋惜,但更多的是自豪,“老杨经常教育孩子,自己的前途自己奔,将来奔得好说明有能力,奔得不好也怨不着别人,只能说明自己不行!”李天姿因此很满意孩子的表现,对我们说:“别人都说俺家的孩子省心。” 1993年3月,小女儿杨辉由于表现突出被推荐报考军校,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解放军测绘学院。毕业后,李天姿想让女儿留在身边,就劝老杨找有关部门通融通融,把女儿分配到驻济南的部队。当时她们姊妹五个,在工作上父亲都没有帮上什么忙,退伍后分配在济南市的老二和老三,单位效益都不好,但杨育才最后还是决定让李天姿给女儿打电话做工作,说服杨辉服从组织分配。 后来,李天姿告诉杨辉:“你父亲有一次在房间里把电话都拨通了,可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杨育才当时是济南军区资格最老的副师职干部,很多事情其实一句话就行。杨辉的哥哥姐姐们有一次从侧面提起过这个,但是谁也不敢多说。“当时老杨说‘不是不想给你们说情,而是我每次想到在战场上倒下的战友,心中就不是滋味。向组织伸手,心中有愧啊!’”李天姿看着忙忙活活的小女儿,笑着对我们说:“她们姐妹几个都这样,已经习惯(她爸爸的作风)了。” 正是因为这样,杨育才的提升,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走过来的。“他从一名小战士,逐步升职到排长、副连长……最后才成了副师长,没有走过一次后门,所以对孩子也是严加管教。”“其实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老杨不会办事……”说罢,李天姿爽朗地笑了起来。 后记:自1999年5月26日到现在,英雄杨育才已告别人世4年有余。听李天姿老人讲,等等天凉快点了,她要整理整理杨育才留下的东西,在自己家里给老杨办个展览,也算是个祭奠。我们真诚地希望杨老太太早日圆了这个梦。 征得李天姿的同意,采访结束后,我们和杨育才的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女儿一起,来到济南英雄山下的烈士陵园,向杨育才烈士敬礼献花。此时是下午,松郁郁,山巍巍。

惊蛰14天后交运啥意思

惊蛰14天后交运的意思是:

出生后从1岁0月17天上运,逢癸、戊年的惊蛰后第14日(公历3月20日前后)交运。

在交运期前后您的命运将有重大的改变和吉凶极端的际遇,凡事宜谨慎!

童年的年味是最足的,你小时候的年是怎样过得呢?

《恭喜发财!利是拿来!》

拜年啦上门!明月满热忱;

谁叫本姑娘,依然还单身!

俏脸笑盈盈,美人很兴奋 :

红包快献上,神仙爱侣们!

云儿真好棒!载我四跑奔;

经常逛耍玩,到处结友朋;

天庭谁已婚,她呀清楚很;

她负责攻略,我负责卖萌;

面对大九天,最俏最美人;

有谁能狠心,不发红包扔?

看,这钱囊,已是多么沉!

但是呢我们,才开始行程!

开心难言状,娇笑洒纷纷……

人间爱哥哥,他已习惯甚!

新年这几天,望眼欲穿等!……

《贴对联》

除夕早上过六点,欢喜张贴新对联;

从右到左面向门,两联依次贴两边;

怎样分辨上下联? 且将最后一字看:

发音若是三四声,便是上联的篇章;

自此新年每一天,开心快乐褔绵绵!

《骄阳往事》

骄阳仙庭去拜师,师傅问曰学何技?

想想红日回答曰: 可否习得一技艺;

可让激情永洋溢,卓越又可世第一;

还能奉献恒不息?可。老师笑应之……

若干年后帅红日,手牵红尘靓妹子;

情不自禁心得意 : 还好英明拜师时;

看我技艺殷勤出,赢得美人比翼栖!

小时候的年真是回味无穷

我的人生的第一个年是带着肉包子来的。

上世纪辛丑年农历正月初二中午,我出生在中国共产主义食堂开饭之时。

大哥跑去食堂补领了一个肉包子,十四天后,元宵节那天集体食堂解散,开始了家庭各自寻找树皮草根的日子。

小时候穷,过年爱出门(走亲亲)。为了吃好饭和收岁钱。

小时候喜欢过年,进了腊月就有人家开始杀年猪,我家一般都是过了腊八以后开始买猪肉。听着谁家杀了猪就端个大盆子去买肉,我家每次大多是买十斤,感觉那时的十斤肉好大一块。

买回家的肉先做一顿酸菜炒肉吃,那时候的猪肉特别香。炒一顿后剩下的猪肉要切成小块放进院里的缸中冻起来,留着正月里给客人吃。

父亲在世的时候每到腊月二十五六就有人拿着裁好的红纸找父亲写对联,因为父亲的字是全村写得最好的,父亲写字让我研墨,顺带着教我读对联上的句子,我跟着玩个两三天全村人的对联就写完了,父亲就把笔墨都收起来开始忙自家的事。

父亲去世后每年的春联就只能母亲写了,但是母亲只写我们自家的,村里人还有想让帮忙的都被母亲打发走了,母亲要干的活多,顾不上揽别人的闲事。后来有了卖对联的,就不用再自己写了直接买现成的。

记忆里最有过年气息的还是看母亲贴窗花。大年三十上午,贴完春联母亲就会把早就买好的窗花用糨糊粘在崭新的窗户纸上,那时的窗花都是用纸雕剪成长方形的花样,有莲花鲤鱼的,有福字花篮的,有菊花蝴蝶的,各种窗花都涂着或红或粉的颜色配着几丝绿叶,特别好看。每当鲜艳的窗花贴在雪白的窗户纸上我就特别开心,好像贴窗花就是过年。

大年三十熬年好像我从没熬过通宵,大年初一必须早早起床去院里放鞭炮,我家放炮的任务都是交给我完成,那种二踢脚类的炮我是不敢拿在手里放的,于是就架在院里的梨树枝上放,提前点着一支烟对着炮捻一点我就跑一边去了,那年天亮后才发现梨树正在休眠的花蕾被我放炮炸掉了好多,再后来就从不让我去树上放炮了。

如今的生活过年也不在贪恋肉香了,各种璀璨的烟花爆竹早就取代了当年的二踢脚。可我的心里却一直忘不了小时候最爱看的窗花,曾各处寻买那种老式窗花,现在却没有卖的了,也许现在都是玻璃窗的缘故,不知雕窗花的老式技艺会不会失传。现在想来好像儿时的年味都融入在了窗花里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

在小时候最喜欢过年,过了冬至就有人家开始杀年猪,我家都要等家人全部回来了才杀年猪,这是父母的心愿,还要请亲朋好友一起来吃杀猪饭,特别最喜欢吃的是刨锅汤,我家每年都要杀2头猪,感觉非常开心快乐!

到了初一,再忙的人都不会做事,这一天一定要休息,男生走亲访友,妇女在家接待,不准窜门。到了初二,走亲戚全面开始,这也是那时的我们很期待的事,走亲戚可以挣压岁钱。

过年最快乐的是元宵节,正月十五,吃汤圆,去县城看舞狮子,那时候的压轴好戏就是狮子过天桥,在县城最大的广场,搭起来二十多米的架子,舞狮人拿着龙珠,引着一头狮子,快乐每一天。

小时候年味早早就开始了,二十五六妈妈就会和邻居婶婶大娘一起蒸花馍,各种各样的,有祭祖的,有寓意吉祥的,姑娘儿子孙子的,都各不相同,那整整一天都蒸汽缭绕,我们就在其中欢乐的穿来穿去,蒸好后放在院子的大缸里冻好,一个正月都不需要再蒸馒头了,永远也忘不掉的记忆。

而父亲由于写得一手好毛笔字,邻居乡亲会早早把红纸裁剪好,送来让父亲书写。我们的任务就是给父亲压纸,在父亲写好后放在院子里晾干,一家家摞好。

大年三十早上一家人去祭祀祖先,然后回来贴对联,包饺子,张罗晚上的饭菜。晚上一起热热闹闹的放鞭炮,看晚会,守岁。

大年初一,穿上新衣服,吃了饭。先是老人给孩子们派发红包,然后再一起去长辈家磕头拜年,完成这些之后才可以自由活动。村子里也会有早早排练的踩高跷,舞狮子挨家挨户热闹。

那时候,钱虽然不多,年味却浓厚,一颗糖,一把瓜子,都能笑开颜,邻里之间也和睦融洽。现在 社会 进步了,馍不需要蒸了,对联也都是买了,就连高跷都没有年轻人会踩了,日子越过越好了,年味却越来越淡了。

小时候年味份量最足,那时候家家生活不富余,肚子里少油水,过年有鱼有肉,可是放开了吃,孩子们盼着过年, 美食 的诱惑,绝对是主因。

腊月二十杀年猪,每年只喂一头猪,猪的食物是猪草,剩饭剩莱米糠及淘米水,一年了,长个百十来斤,找几个亲戚,逮猪腿,杀猪,烧火,剥毛……妈在灶下烧水,偷偷悼眼泪,这黑猪,是她一瓢水一把糠喂大的呀,心痛!

年二十几,集镇上人天天爆满,买红纸,买鞭炮,给每个孩子买件新衣服,买瓜子,买花生,买红蜡浊,买条大鱼,要活的,养在虹里,年三十晚上红烧,人们的步伐加快,忙年,喻快又紧张……

回首曾经过的春节,只有小时候的年最让我回味!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最期盼的就是过年 。

小时候的年味是足的,临近春节家家户户就开始忙碌起来,开始准备年货。每年家里都要蒸很多面食,馒头、豆包,还有上供用的枣塔糕,这些面食被做成各种小动物的造型,出锅后还被点上小红点,看着就喜庆。每次蒸好第一锅,满屋飘香,我和妹妹都要趁热吃个大豆包。每年过年必备的年货是妈妈自制的炸面筋、蚕豆、豆腐和馓子,这些食物只有在过年才能吃的到。

年味还有浓浓的火药味,临近过年楼下的年货市场就热闹起来,卖鞭炮的小贩们卖力的吆喝着自家鞭炮 的好,你一挂我一挂,互不示弱,鞭炮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年味是热气腾腾的饺子味,过去供应紧缺,也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到。过年的饺子馅调成荤素两种,爸爸吃肉馅,我和妹妹跟妈妈一样不爱吃肉来素馅的。每次包饺子时都要放一枚硬币,谁吃到了都寓意着来年福气多多!

童年的年味是足的,是简单快乐的,是值得回味的。

有句顺口溜:三十熬,初一跑,穿新袄,吃年饺。小时候都盼着过年,只为一件事:有新衣穿,有好饭吃。过了腊月廿二,廿三小年,廿四″大扫除"(除旧迎新),之后几天,养起猪的杀猪,养不起的就蒸馍。那两句顺句溜其实很明白了,"熬"就是在除夕的夜里,点着灯,闲拉闲聊,守到0点,这叫守岁,也叫守财。这"跑"可能有点费解,守夜时一般都是大人们在那里"其乐融融"地聊家常,小孩很多是"熬"不到十二点的,更多的惦记着一件他们"自己的事",早点睡,为初一能早起打好基础。那时候,没什么好玩的,而初一就是他们最期待的:拣炮。最早人们十二点开始放鞭炮了,但稀稀拉拉的很少(差不多都是还愿,祈福的),凌晨四,五点小们就爬出被窝,没月亮,天不亮,小孩们就拿着电筒或灯笼,听到那家放鞭炮,就跑去那家。睡在床上就能听到孩子奔跑的"腾、腾…"的脚步声,没起床的便被这脚步声惊醒了,于是加入到奔"跑"的行列。这样跑了这家跑那家,直到吃过早饭。这就是那"跑",因为这"跑"小时候我还挨过一顿打,就是一个没当时响的炮在口袋里炸了,衣服被炸个窟窿。所以,印象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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