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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的上句(证据确凿还是证据确凿)

admin2023-03-272证据确凿的上句

本篇文章要给大家带来的是证据确凿的上句,以及证据确凿还是证据确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学学习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啄食和蔼恭敬博学的意思?

啄食,指的是用嘴取食。

和蔼,意思是性情温和,态度可亲。

恭敬,指严肃、端庄有礼貌。

博学,指学问广博精深。

用“窜,觅,拗,确凿,轻捷,云霄,倘若,鉴赏,啄食,和蔼,,质朴,渊博,博学人迹罕至,人声鼎沸造句

窜造句:

一、他因企图窜改公司财务记录而被逮捕。

二、布雷赫特的结论是他的电影剧本已被窜改。

三、此外,也有人怀疑当局延宕公布选举结果并窜改选民登记册。

四、迷信野道,报酬的气鼓鼓候窜改的确会带去更加频简和更阔重的极度地气鼓鼓,如冷浪、暴风雨、大水、做旱乃至持绝的冷冷地气鼓鼓。

觅造句:

一、一剑横空星斗寒,甫随平北复征蛮。他年觅得封侯印,愿学幽人住此山。

二、苏伯离家出走,要自食其力,本以为觅得一份好工作,老怀安慰,怎知道却被荷里活道古董店老板所利用,结果是。

三、欲觅得此金线,或云真道,或云上帝,何有异缘木求鱼?

四、大地上随你挖掘,你终将觅得宝藏;只有一点,你须保有农人的信念,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五、昨天终于觅得机会,让我分外高兴的是,内容跟她说的不差毫厘,甚至更为意味深长。

拗造句:

1、徐无鬼拗不过女商一再的恳求,最终同意,随其来京,再次晋见武侯。

2、有缘无分的你我终究拗不过命运的拨弄。

3、这是极少数他拗不过她的要求之一。

4、这小丫头硬要我带她进军营来看你,我实在拗不过她,就带她一起来了。

5、 柱子执拗不过,只好收了钱,垂着头走进了小厨房收拾起来。

确凿造句:

1、证据确凿,犯罪分子无可抵赖。

2、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3、这是一个确凿的证据。

4、证据确凿,他终于不再狡辩。

5、事实确凿,抵赖是无用的。

轻捷造句:

一、飘飘洒洒的雨丝是无数轻捷柔软的手指,弹奏出一首有一首优雅的小曲。

二、小猴子在树上轻捷地跳来跳去。

三、清晨,我们迈着轻捷的步伐向学校走去。

四、操场上随处可见同学们轻捷的身影。

五、一身漆黑亮光的茸毛,一对漂亮轻捷的羽翼,加上剪刀似的尾巴,凑成了生动机灵的小燕子。

云霄造句:

1、嘹亮的冲锋号响彻云霄,战士们如狼似虎般冲下了山。

2、一座座高山拔地而起,直插云霄。

3、险峻的山峰直插云霄。

4、激昂的歌声响彻云霄。

5、从云霄飞车上下来,有好一会儿工夫,我觉得天旋地转,认不清方向。

倘若造句:

一、倘若森林着火,那么地球就会伤着!

二、倘若人不劳动,那么人类就会自取灭亡!

三、倘若明天不下雨,我们就去动物园。

四、他属那种欺软怕硬的人,你倘若假以辞色,温言温语,恐怕他还不会服你。

五、倘若小马不过河,它就不会知道水的深浅!

鉴赏造句:

1、这节课,我们随着老师的引导鉴赏了诗歌艺术。

2、大师仔细地鉴赏这幅画卷,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3、他对字画的鉴赏水平很高。

4、作为一个鉴赏家,应该别具只眼,见到别人见不到的地方。

5、在艺术上他绝对是一个肉眼凡胎,没有丝毫审美鉴赏能力。

啄食造句:

1. 那一条条大金鱼聚拢在一起,追啄食物,多像盛开在池中的朵朵大菊花呀!

2. 这家伙惯爱拾人牙慧。就像鸽子啄食青豆,一碰到天赐的机会,就要卖弄他的伶牙俐齿。

3. 成群的鸽子在路上啄食,频频地点着头,咕咕咕呼唤着,文静地挪动着脚步,它们不怕人,只是人们走近的时候,好像给人让路一样,哄的一声飞起,打一个旋,又唰的一声在远远的前面落下。

4. 一群鸭子在小河边啄食鱼虾。

5. 一群小鸡正在啄食,突然传来一声炮响,惊得小鸡一哄而起。

和蔼造句:

1、王奶奶是位非常和蔼的老人。

2、这位老师和蔼可亲,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3、王老师亲切和蔼,整天笑眯眯的。

4、张老师和蔼可亲,同学们都愿意接近她。

5、我最不能忘怀的是周总理那亲切的微笑,和蔼的面容。

质朴造句:

1、少年闰土是个忠厚质朴的农家孩子。

2、但在本书中,他对祖国质朴的爱却展现得淋漓尽致。

3、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4、老秀才是府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5、这小女孩儿天生丽质,有一种质朴的美。

渊博造句:

1、爷爷博古通今,是位知识渊博的老人。

2、要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你就必须博览群书。

3、李老师知识渊博,富有爱心,受到了同学们的尊敬。

4、李老师知识渊博,下笔成章。

5、我要努力学习,多读书,做个学识渊博的人。

博学造句:

1、他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2、博学的他从不炫耀自己。

3、“博学笃志”是这位老先生的信条。

4、你有需要总是可以请我们的酉长协助,他相当博学多闻。

5、张良博学睿智,使阴谋阳谋,运筹策于帷帐之中,决胜千里,助刘邦谋得天下,于沙场叱咤风云。

人迹罕至造句:

1、作为地质工作者,爸爸经常跋涉在人迹罕至的荒原和山坳。

2、吐鲁番的大戈壁炎热的天气,实在是人迹罕至。

3、到人迹罕至的山中旅游要注意安全。

4、勘探队员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滩上找石油。

5、勘探队队员经常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工作。

人声鼎沸造句:

1、街上发生了交通拥堵,一时间人声鼎沸,一片混乱。

2、广场上彩旗飘扬,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3、球场上人声鼎沸,大家都在为各自的队伍加油助威。

4、下课铃响了,原本安静的教室里人声鼎沸。

5、市场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扩展资料

确凿读音为:què záo

释义:指真实、确定,不容怀疑。

用法:一般做形容词

出处: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朝花夕拾》: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注:确凿在本段中的意思:确实。但不能把确凿换成确实。因为两词的词义轻重不同。用确凿更可靠,用确实,肯定的语气会减弱。

南开大学语言学教授马庆株表示,语言是社会交流的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的发音也会出现变化。“就比如说‘确凿’的‘凿(záo)’字,大家都这样读,读着读着就成了‘对的’。”“进行普通话审音也是为了适应大众的需要。”

由不的他们不信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客观的事实摆在那里,证据确凿,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

我觉得由不得他们不信,这句话的意思是指现实情况就是这样,或者结果就是这样,事实如此,证据确凿,他们信不信都是这样,现实的情况摆在眼前,不是他们主观意识所能改变的,这句话从侧面也显示出现实的情况没有达到他们逾期想要的结果甚至相反的结果,而结果是对我方有利的

如何正确理解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为纪检监察的二十四字方针。

检查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法律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法规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7年7月14日印发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端正党风。

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 审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对于处理错了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改正。

第四条 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他们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第五条 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违纪必究,严肃处理,不能含糊敷衍。但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慎重从事。对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其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

第六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必须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资历长短,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第七条 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委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

第八条 审查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的,经批准后实行回避。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范围

第九条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

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对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以及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

第十条 职责范围:

(一)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

(三)审理下级纪委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五)审理下级纪委报来的备案案件;

(六)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

(七)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八)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第三章 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事实清楚

事实是定案的基础。审理案件,必须将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审核清楚。如发现事实不清,要责成或协同原报案单位重新查证清楚,要使所认定的错误事实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二条 证据确凿

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对证据必须认真地进行鉴别,去伪存真。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错误的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

第十三条 定性准确

认定问题的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进行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定什么性质。性质难以确定的,用写实的办法作出结论。

第十四条 处理恰当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作出恰当处理。既不要处理过头,又不要姑息迁就。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株连无辜。

第十五条 手续完备

处理案件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手续办理,按照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原报案单位必须补办。

报请审批的案件,须报以下材料:

(1)处分决定;

(2)错误事实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3)本人检查材料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以及党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4)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党组织的审查意见。

复查的案件须报:复查或复议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处理决定及有关党组织的意见;本人意见和党组织对本人不同意见的说明;原处分决定和原定案的主要证据材料。

第四章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在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处分时,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允许他在会上为自己申辩,也允许他人为之辩护。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当本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地进行复核,采纳其合理的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拒不签署意见的,由党组织作出书面说明,并根据事实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案件,连同本人意见一并上报。

要切实保障检举人、证明人的权利,检举材料和证人证言,不能给犯错误的人看。

第十八条 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需由本人签字,经上级批准后,连同批复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第十九条 处分决定一经批准即执行。如果本人不服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对于申诉有理,需要改变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对于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本人坚持错误和无理要求的,要批评教育;对于无理取闹的,要严肃处理。

第五章 审理案件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部门审理。

第二十一条 审理部门在接到需由本部门审理的案件后,应即指定承办人。除案情简单者外,每个案件应由两人共同承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办理。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基本要求,对案件认真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对主要事实和证据直接进行复查核实。

第二十三条 审理部门集体审议案件。由承办人员汇报案情和审理意见。汇报案情要言必有据,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事实。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允许为犯错误者申辩。然后根据会议决定写出审理报告。讨论中如有不同意见,同时上报。

第二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批准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专人与受处分人谈话,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意见。同时根据情况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做好谈话记录。

第二十五条 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案件,在常委审定前进行。

第二十六条 经过审理部门集体审议的案件,将案件审理报告和下级纪委或党委报来的有关材料,一并提请本纪委常委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经本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纪委批准的案件,立即办理批复手续;需报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及时办理请示手续。在接到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纪委的批复后,及时办理给有关党组织的批复手续。

第二十八条 已经批复或同意备案的案件,及时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党员的处分决定中,有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送党外有关组织。

第二十九条 案件办理完结后,由承办人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第六章 对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十条 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的党性原则和工作作风:

(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三)注重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的情况。

(五)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审查处理案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事实俱在)的意思就是指,事情的真相全部都有,证据确凿毋庸置疑置了是吧?

他的解读意思就是字面意思也就是事实事物,物证和事证都确切的存在。因此也和题主所说的这个举例的意思是比较相近的,而且意思也差不多,所以他确实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证据确凿就是已经是一个肯定的表述性说法,而事实俱在他的这个说法,可能在肯定的长度上就没有特别的明显和强烈的程度,副词的一个含义在里面,因此不同程度的一些概念术语呢,它的表现的强烈性或者程度性可能就不太一样,而有些比较强烈的一种说法呢,就会已经在四字词语里面直接凸显出来这种说法,而事实句在就是强调它的字面意义,也就是证据事实都存在,并摆在表面上,就是大概这个意思,但那个程度词的那个比较上来说,肯定是证据确凿的一个强调程度以及表达的意思,肯定会较为强烈以及较为明显。

当然事情的真相全部都有,只是一个通俗的解释,而事实拒载就只是强调了事实摆在眼前,至于是什么其他一类的引申义倒是没有的,反正只是一个普通的一个4字词语而已,而所谓的一个证据确凿毋庸置疑,但要看这个事实是否和真相是相近的,如果是和真相相近的话,那么这种用词就是没有错误的,但如果只是说明一件事确实是做了,但与真相无关的话,那么可能还不能说明是否真的毋庸置疑,因此还要看在确切的语境上进行一个用法归类。

毕竟不同的语境上面进行一些词语的用法,可能用意和表达意思就会完全不一样,而有些语境上方在用这种词可能就表达一种强烈的一个肯定语句,但有些词用上这些呢可能就有嘲讽的语义,所以还要看具体的语境和情境进行这些词汇的运用,毕竟有些词的那个肯定强度过于明显,所以如果放肆,在不合适的语境里面呢,可能强调起来就会显得有些不三不四,因此就看是否符合语境才能用这种词。

当然,如果按提出所说的,如果确实是符合了这种词进词义里面的那种的话,那么用这个词的话肯定是没有错的,而如果不是证据禁用这个词就会显得特别尴尬,因此要先肯定好,是不是事情或者想要说的事情与这个事有关再用会比较好一些。

关于证据确凿的上句和证据确凿还是证据确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内容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文章,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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